星期五, 7月 11, 2008

演員的太太

點先為之一個出色的 "演員"?

有人話過:「一個出色的演員該在演戲時愛上對手, 正如舞蹈表演者在舞台上要愛上 "舞伴", 才可投入表演, 令人看得感動傳神。」 也許此乃 "敬業樂業" 又或者 "專業" 是也!!

那麼拍攝劇集過後 / 舞蹈表演過後如何 "抽離" 角色呢? 畢竟 "演員" 和 "舞者" 也是有血有肉的人, 不是一按掣便可暫停的機器。 如果佢地能成功抽離, 代表著佢地費了好大的努力去控制自己的情感, 又或者在 拍攝表演 之時, 根本對對手 "愛得不夠"。如果佢地因 工作 / 興趣而弄得妻離子散 (真的愛上對手), 那便為事業賠上了家庭。

作為一個演員的太太心情會如何呢? 既想丈夫有出色的銀色星途, 那當然要佢演技好、觀眾緣夠, 但佢日日夜夜的拍攝期間 (甚至出埠), 面對住各個天姿國色的女演員, 丈夫既要在拍攝時愛上她們, 又要在空餘時一齊食飯、應酬、慶功等, 怎能不擔心佢受到誘惑呢? 如果丈夫真的因為抽離不到角色而變心, 作為妻子的會懷疑自己對佢的職業唔夠包容 (體諒) 嗎? 不是該因為佢的事業理想 (演得投入, 做得好) 而感到興奮嗎? 心情好矛盾啊!

最近藝人羅嘉良和妻子離婚 (佢 17 歲 拍拖、35 歲結婚, 至今 (45歲) 已經共同經歷左 28年了, 差不多 1/3 的人生), 唔知道佢妻子的心情是否如上述所提及的呢?

所以話 「一段感情 / 姻緣, 不是用 "時間" 來衝量, 而係取決於 "緣份"、"質素" 和 "包容" 的。」 (坊間的人常說:拍左拖 xx 年 (時間越長), 唔結婚的話, 通常都會散的。 以羅嘉良為例子, 即使拍拖及結婚久了, 要散就係散, 因為二人已 "緣盡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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