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報章上有幾則新聞, 讀後叫人汗顏, 令人們反思現實世界的恐怖, 何解今時今日, 我地社會上的價值觀會扭曲成如此「廉價」和 「鄙賤」呢?
《新聞一》
接二連三有初生嬰兒被新生父母遺棄, 棄嬰過程還十分殘忍。
有時我真的唔明白, 既然當初你 “不想” 要佢 (胚胎), 何解還花上 10 個月去懷孕 “陀” 著佢呢? 倒不如一開始就狠下決心 “打掉佢” 算吧!
有人話:「因為活得窮, 唔想帶個細路出來世上受苦」
「窮」是一個借口嗎? 又無人 “拿著槍口去迫你” 生育。 若果 “造人” 之前想清楚, 就該知道如何避孕。
「窮」不是罪, 但如果作為父母的根本「壓根兒」沒有作父母的警覺, 不感到自己有照顧 及 教育孩子的責任, 又或是自己未作好準備 / 拒絕 學習 / 和孩子一同長大, 那不如不要生育。 孩子是一個有血、有肉、有思想的個體, 不是一件貨物、一台玩具、一頭可隨意轉送別人的寵物, 你決意誕下佢, 就有責任、義務去照顧佢、教育佢, 不是隨便放低 “一千幾百”, 就將此責任交比長輩、備人去當。這樣只會苦了上一代 (要為你負上 “你該負的責任”), 亦遺禍下一代 (心教 和 身教 都 “教壞孩子”)。 日後你的孩子不懂得 “反饋”, 你不用問:「為什麼?」因為佢是 “從你的身教中學會” 的。 (就如今天你如何對待自己的父母一樣)。
也許中國的人口太多, 也許香港的人情真的 “紙o甘薄”, 人命隨之變得「廉價」, 捨棄佢 (棄嬰) 就如捨棄一件衣服般平常, 不會流下半點眼淚麼? 良心不感到怯疚麼? 究竟這 “十月懷胎” 的日子是枉過的嗎? 母體絲毫感應不到孩子的存在嗎? 常言道:「虎毒不吃兒」, 原來今日香港的社會上, 「人」比「畜牲」更 「禽獸」!!
《新聞二》 明天待續‧‧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