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0月 29, 2008

空間

尋日瀏覽別人的網誌, 讀到一段頗有意思的文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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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有個人愛上你,而你也覺得他不錯。那並不代表你會選擇他。

喝酒的時候,六分醉的微醺感是最舒服的。肌肉可以得到鬆弛,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是可愛的,如果你還繼續喝,很可能隔天你會頭疼欲裂,全身不舒服,完全喪失了喝酒的樂趣。

吃飯的時候,七分飽的滿足感是最舒服的。口中還留著食物的香味,再加上飯後甜點、水果,保持身材和身體健康絕對足夠。如果你還繼續吃,很可能會腸胃不適、吃太飽想睡覺,完全喪失了吃飯的樂趣。

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,愛到八分絕對剛剛好。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只有七八分;剩下兩三分用來愛自己。如果你還繼續愛得更多,很可能會給對方沉重的壓力,讓彼此喘不過氣來,完全喪失了愛情的樂趣。

所以請記住,喝酒不要超過六分醉,吃飯不要超過七分飽,愛一個人不要超過八分喔。

如果你愛一個人,隨遇而安,讓他/她自由的飛,如果最後他/她還是回到你身邊,那就是命中注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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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說的不無道理, 我要好好學習, 尤其是係.........."吃" 不要飽過七分, 待我而言, 真的超難啊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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