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8月 25, 2010

分手的方式

「尖尖安」 同 「鄭四萬」的戀情 及 緋聞鬧足 20 年, 難得的係....還有新聞價值, 觀眾對佢地的關係仍樂此不疲的猜測、關注 同 落力撮合, 真好笑!!

本來對故事之中的兩位主角沒什麼留意, 亦無咩野評論, 簡單一句:「唔關我事!」

近日「尖尖安」單方面向外界公佈「單身」 (間接承認和圈外女友 "米雪" 分手), 令人猜測這會否是佢同「鄭四萬」復合的前奏呢?  部份觀眾十分興奮期待, 部份卻戥 "米雪" 可憐, 不恥「尖尖安」的行為。

事件高潮迭起, 先有「鄭四萬」的深情剖白信, 澄清從來無同 「尖尖安」復合過。再有「尖尖安」"前助手兼友友" 企出來承認從前的戀情 (之前雙方都不承認), 再挺身撐「尖尖安」為人很好等等。

睇到 E 度, 忍唔住笑了!!!! 

究竟 "前助手兼女友" 係 "有心幫忙",  還是 "無心整蠱" 「尖尖安」的呢?  只覺得她站出來承認了一段曾經被 "他" 否定的戀情, 可想而言他的言論有幾多成真?  他的為人又點會有公信力呢? 

男歡女愛, 本來是正常不過的事, 合則來, 不合則去, 因為佢地係 藝人, 習慣 (被迫) 要各公眾交代。其實.....如果分手的方式是做得好的話, 不會有此等下場。 所謂「分手的方式」是指一對戀人, 雙方協議分手, 在有共識的情況下向外公佈 (可能係向父母、親戚 及 朋友), 如果雙方的親友戚友都 "通氣" 的話, 就會關心問候之餘, 亦留有空間的給當事人療傷, 不再打擾, 亦盡量避開那個傷口, 讓它盡快結疤。

又通常一對戀人走到 "瀕臨分手" 的時候, 總有爭吵、冷戰 (互不理睬) 、亂發脾氣、雞蛋挑骨頭等舉動, 在此等 "唔冷靜" 的情況下, 又如何能 "和平的協議分手"?

而最最常見 又 「最低庄」 的分手方式, 就係...

我已經唔再愛你 / 新歡比你更好, 只是我唔知點去同你講分手 (唔想自己做衰人) / 正在猶豫選擇新歡還是你, 最後只好無理的對你呼喝、無視你的存在, 對你不瞅不睬, 讓你自己 "無癮" 的選擇離開我。然後我可以安然的向外公佈, 係你選擇了分手, 所以我才結識新歡吧!

時下很多人 (尤其男子) 總愛以此方式跟曾心愛的戀人分手, 其實當初 "夠膽" 愛, 就該 "夠膽" 講分手。如此「東選西擇, 朝三暮四 的 拖拖拉拉」, 受傷的永遠不只是一人, 因為三人、甚至更多人會因為當事人的優柔寡斷而感覺困擾。此等無 "吉士" (Gutsy - 勇氣) 的人, 其實佢的膊頭亦無 "擔戴" (無責任心), 只著眼在自己的感覺而忽視別人感受, 不能給予伴侶安全感。

做人對任何事「該有始有終」, 不能虎頭蛇尾, 醜婦終需見家翁, 該交待清楚的, 便該講清楚。原來從選擇 "分手的方式" 也可以知道一個人的個性。 

也許「尖尖安」以為今次的戀聞可以幫佢挽回人氣, 誰不知......只會對觀眾對佢的印象 "大打折扣" 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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