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4月 24, 2008

Lady

自細我都唔太鍾意打扮, 因為覺得好麻煩 (又o徒時間又o徒錢), 而且那種 "偽裝" 的靚, 也只是一時三刻的事, 那不是真的你自己 (週身唔聚財), 不過都要睇場合的 (有時我都會妥協架)。

我唔鍾意留指甲, 因為:
1) 天生指甲質地軟, 一旦長起來, 好容易斷裂 及 反甲 (超痛)
2) 心理上覺得指甲長, 容易藏污髒野
3) 唔方便 (無論打字 及 戴隱形眼鏡)

今次為左我的 至愛 KK, 又要破戒留指甲了, 希望快 D 完成 Project 讓我重拾自我啦!

E 個指甲的長度幾乎係我的極限了 (已經斷裂左幾次), 係咪覺得我好 Lady 呢?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其實我仲未唸到份功課點做, 不過做左一部份先, 稍後再做其餘部份, 多謝你, 一次又一次的信任, 希望今次唔會再整親你啦。

匿名 說...

唔好客氣!!

其實我覺得對手留左指甲, 上鏡好似幾靚, 忍唔住影返張相去留念啫!

係咪好靚呢?? (隻手)